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94.我看见一道美丽的火焰,具有各种颜色,包括紫色,还有亮红色,以及略带一种漂亮红丝的颜色。我还看到这火焰贴到一只手上,先是贴到手背上,然后贴到手掌或掌心上,从那里绕着手舔了一圈。这个景象持续了一段时间;然后,这手连同其火焰之光移到远处,以亮光充满它所停留的地方。这手在那光辉中退去,然后这道火焰的颜色变成一只鸟。一开始,这鸟和火焰的颜色一样,并且它的颜色以同样的方式闪闪发光;但后来,这些颜色经历了一系列变化,并随着它们改变,这鸟的生命活力也发生变化。它飞来飞去,先是在我头上盘旋,接着在我面前飞入一个类似神龛的小室。它向前飞得越远,其生命活力就越衰退,直到最后它变成石头。起初,它的颜色就像珍珠,但后来变成黑色;尽管没有生命,但它仍能飞行。
当这鸟在我头上盘旋,并尚有生命活力时,只见一个灵人通过腰部到胸部从下面上来。他想把这只鸟带走,但不是因为它太漂亮了;我周围的灵人阻止了他,因为他们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它。然而,从下面上来的这个灵人极力说服他们相信:主与他同在,因此,他是照主的教导这样做的。尽管他们大多数人不信这话,但不再阻止他带走这鸟。可就在这时,从天而降的一股流注迫使他撒手,很快就让这只鸟从他手中挣脱飞走了。
这事过后,我周围全神贯注观察这鸟及其连续变化的灵人彼此谈论它,并且谈了很长一段时间。他们觉得这种景象必然具有某种属天的含义。他们知道,这火焰表示属天之爱及其情感;它所贴近的手表示生命及其能力;颜色的变化表示在智慧和聪明方面的生命变化;这鸟所表相同,不同之处在于:火焰表示属天之爱,以及与这爱有关之物;而鸟表示属灵之爱,以及与这爱有关之物。属天之爱是指对主之爱,属灵之爱是指对邻之仁。这鸟在颜色和生命上发生变化,直到变成石头,表示属灵生命在聪明方面的连续变化。
他们还知道,通过腰部到胸部上来的灵人具有强烈的说服力,顽固坚持这一虚假信仰:他们在主里面,以致他们认为自己所行的一切,无论多么恶毒,都是照主的旨意而行的。不过,他们无法由此知道这种表象指的是谁。最后,他们从天上得到指教,原来指的是火星居民。贴到手上的火焰表示他们的属天之爱,他们当中许多人仍保留这爱。起初,也就是当颜色美丽,生命具有活力之时的鸟,表示他们的属灵之爱;但变成石头、没有生气,最终变成黑色的鸟,表示那些背离爱之良善、专注于邪恶,然仍认为他们在主里面的火星居民。从下面上来,并想带走这鸟的那个灵人所表相同。
9479.“他们要为我造一个圣所”表主、因而天堂的一个代表。这从“一个圣所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“一个圣所”是指主,也指天堂,但在此是指主与天堂的一个代表,因为它是由木头所造、上面都以帘子遮盖的一个帐幕,这帐幕若不是因它的代表,不可能成为一个圣所。因为“一个圣所”表示圣洁本身,而除了唯独神性之物,因而唯独主之外,没有什么东西是神圣的(参看9229节)。天堂是“一个圣所”的原因是,天堂之所以为天堂,凭的是那里的神性之物。因为那里的天使照着他们汲取主的神性之物的程度而构成天堂;但照着他们汲取自己的东西而不构成天堂。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这句话,即: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。主在自己的东西,因而在神性之物中与天使同住,从而住在天堂中(参看9338e节)。
“一个圣所”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,因为唯独祂是神圣的,唯独从祂发出之物是神圣的;以及“一个圣所”表示天堂,也表示教会,这些事物才是源于主而在天堂和教会中的“圣所”,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“一个圣所”和“众圣所”的经文明显看出来,如以西结书:
主耶和华说,我要把他们分散在各地,我还要在他们所到的各地作他们的一个小圣所。(以西结书11:16)
“一个圣所”表示主自己;因为在圣言中,“主耶和威”(Lord Jehovih)和“耶和华”表示主(9373节)。以赛亚书:
求你从天上垂看,从你圣洁的居所观看。(以赛亚书63:15)
耶利米书:
荣耀的宝座,从太初安置在高处是圣所的地方。(耶利米书17:12)
在这些经文中,“圣洁的居所”和“圣所”表示天堂。
以赛亚书:
不过片时,他们占据了你圣洁的民,我们的敌人已经践踏你的圣所。(以赛亚书63:18)
耶利米哀歌:
列族进入祂的圣所。(耶利米哀歌1:10)
又:
主丢弃自己的祭坛,憎恶自己的圣所。(耶利米哀歌2:7)
以西结书:
主耶和威(Lord Jehovih)说,看哪,我要亵渎我的圣所,就是你们所夸耀的力量,眼里所喜爱的。(以西结书24:21)
利未记:
我要使你们的城邑荒废,使你们的众圣所成为荒凉。(利未记26:31)
在这些经文中,“圣所”表示教会,“众圣所”表示属于教会的事物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帐幕被称为“一个圣所”,即因以下事实:帐幕代表天堂和教会,其中的圣物代表源于主而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事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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